2008年4月5日 星期六

自己自己的研究

「我們無法自絕於文化和歷史,只能靠理解方式來探討曾經發生在我們周遭世界中,與價值、道德,和生活息息相關的行為。詮釋學深信我們必須探討並接納這些曾經發生過的事實,不要假裝我們都可以超越文化和歷史脈絡去理解人類的事務。瞭解人類事務的方法就是全力投入、與之對話」(MeLeod, 2000/2006:30)。

我猜測實證研究會這麼看這段話:

的確,我們不要假裝可以超越文化和歷史脈絡,於是,我們在理解人類事務時,一定也要納入「文化」與「歷史脈絡」的變項。

然後,就開始來進行「文化」與「歷史脈絡」的定義。為求「嚴謹」,可能會考察上百篇paper對「文化」和「歷史脈絡」的說法,然後用一個包含各種說法的量表,來固定住這個研究所要說的「文化」與「歷史脈絡」是什麼樣的東西。

或許有人會說,還有些說法,是沒有被你納進去的啊!

的確。總會有些漏網之魚,那就叫做「研究限制」,留待給日後的研究,再把這個部分給補起來囉,至少我在這個研究裡,坦白承認了這一塊,坦白從寬。況且,所謂人類知識的演進,就是像這樣,留給後面研究不斷改良的機會。

所以,請不要再說,實證或量化研究,沒有考慮「文化」與「歷史脈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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