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三有一次機會跟語傳系的林蒔慧老師提到我們在現象學分析中不用「因為…,所以…」的這個做法。林老師是語言學家,她的說法是,每一個字、詞、句子都是多義的,因此我們在談話中必需用文法結構來把它們固定下來。「因為…,所以…」就是很常用的文法結構。這樣做讓我們容易有理解事物的感覺。
這個說法跟我們的分析經驗是一致的。
我們不用「因為…,所以…」,也就是不再為了快速獲得意義的固定而犧牲了事物或經驗的其他可能,也就是要把事件還回到它們的多義性上。
也因此,我們會感到字詞句子的多義與難以捉摸。我曾經比喻,每一個多義的字詞都像是星星一樣閃啊閃地轉不停。這也難怪在從事現象學分析時大家都會感到茫茫然,因為這逆了一般生活談話的習慣。
這也對我長久的一個疑惑給出了一個答案。我常運用現象學的思考在與心理師進行個案討論與督導。由於我太熟習這樣的操作,總覺得我看到的是很容易的,很淺顯的。尤其我通常是把我看到的用一般的文字描述出來,也沒有用到高深的理論,聽起來一點也不深奧。但我發覺很多人是看不到這些的,即使我示範多次,還是不容易讓心理師上手。或許正如林老師所說的,一般人傾向以文法結構來讓字詞的意義固定下來,然而這樣一來卻也不再以現象的呈現為目標。因此,我熟悉的現象學操作對很多人來說是與習慣不符的(大部分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有這種習慣!),這個「逆著習慣」的思考也就區別了我與其他參與個案討論者的不同。
2008年3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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