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種傾聽是要讓自己認識,這個場子的規則是什麼?特別是什麼是這個場子裡,最有權力的人,所讚許的是什麼?所不允許的是什麼?透過這樣的傾聽,好讓自己可以展現屬於這個場子,合宜的行為。
另外還有一種傾聽,是「心理師式的傾聽」,未必只有心理師與他的案主之間才有這樣的傾聽,但好的心理師或好的諮商關係,必備有這樣的傾聽能力,或有這樣的傾聽發生。而父母與他們的子女、老師與學生、朋友之間、親密伴侶之間,都可能會有這樣的傾聽發生,用這樣的名詞,是想強調,這種傾聽發生在一個特殊的「場」裡頭。
在這樣的傾聽裡,說的人所說的,會由聽的人來「承接」,這個承接是不帶價值評斷的,也不是「聽的人」接受「說的人」的價值,而是「聽的人」先把自己的價值放一邊(不是丟掉,這個東西還是會有用的,只是待會再用),去聽「說的人」想要說什麼,是進入到「說的人」的世界裡,去傾聽「說的人」所說的一切,對「說的人」的意義是什麼?這個過程還有個另外的名字,叫做「理解」。
作為一個質性研究者,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種傾聽在研究的過程裡,都會發生,也都應該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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