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現象學十四講第五講讀書整理

知覺與回憶
在第二講舉出了一個知覺立方體的現象學描述,使我們瞭解從一個位置上看立方體時,我們一定只能看到立方體的一個面,因為人一定有一個位置,有一個角度。然而,除了看到這一個面之外,另外還有其它未顯現的面,而我可以移動身體來使原本不顯現的面得以顯現,使空虛意向轉為滿實。知覺有顯現與不顯現、空虛與滿實意向的混和結構。同一性是在這樣結構基礎上,不斷的給出之後所成就的。然而,對象的同一性不只在知覺中獲得,它也在其它形式的意向性可以認取。譬如記憶與想像。
如何區別知覺與回憶?記憶對象的「不顯現」是無法透過身體的移動而轉為顯現。我無法像知覺立方體一樣,可以藉由視線或身體的移動使得原本不顯現的面轉為顯現。記憶對象的不顯現更為根本。
另外,以知覺及回憶的所意層來說,知覺是此時此刻的;而記憶是彼時彼的的。

回憶不是心理的圖像,回憶是過去知覺的再活化
現代的腦神經科學或認知科學的發展,使我們傾向將回憶看作是心理面的一個圖像,一個刺激打入視網膜,經由注意及其他程序儲存在大腦中。像是電腦般的層層資訊處理歷程。而現象學用更貼近我們經驗的方式來說明回憶。並說明把回憶看做是心理圖像的謬誤所在。文中指出:『在這種看法中,記憶就和看到某人的照片並認出這個人是誰,是在哪裡拍的照片沒有什麼不同。唯一的差別只在於照片是在「心理之外」(extramental)的世界中,而記憶中的心象是在「心理之內」(intramental)的世界中。』以這樣的觀點來說,回憶就和看照片沒什麼兩樣。
如何區別看圖像與回憶?文中指出:「看圖象時,我們看到一個物體描繪著另一個物體。而在回憶中,我們並沒有看到一個物體描繪出另一個物體。」回憶比較像是我們直接看到那個對象。也就是說,「在回憶中所發生的是我們再度活出先前的知覺,而在回憶中出現的對象就如同它們當時被給出的樣子。我們捕捉到我們先前在意向生活中發生的那一個部分,把它們再度帶來生活中來。」
就像做了一件丟臉的事一樣,我會反覆地回到事發的場景,回憶讓我從回到我當時的知覺,並感受當時的困窘。
回憶的顯現與不顯現結構
如何區別知覺與回憶之間的顯現與不顯現結構?知覺的對象如果在場就顯現,不在場就不顯現。我還可以透過觀看位置的變化來使得不顯現的轉為顯現,空虛轉為滿實意向。
回憶的顯現與不顯現的結構是什麼?如何描述它們之間所意層的區別?回憶出現了一組新的多重樣態與同一性結構,是不同於知覺的。「在記憶中,我們不只再度活化了某一個對象,而且是做為彼時彼地呈現出來的對象。另外,這種對象的再度活化是在此時此地為之,但卻是以做為過去之事的形式為之。而被知覺到的事物所承有的形式是此時此地的。」

回憶真的是過去知覺的再度活化?
作者如何回應可能的質疑,並提出說服人的論述?他說「我們可以重覆活過過去的意識生活中的屋部分,我們可以再度活化一個意向經驗。當然,這必然有它的神經學基礎。知覺中所牽涉到的神經活動以某種形式再度被引發,意識知覺再度被活化,還有,原本在知覺中呈現的物體再度地呈現……老實說,要不是在回憶中我們獲得一個一般性的過去感,我們如何能夠把內在圖像解釋為一個我們過去所看到事物的影像?過去感又如何能為我們所感受?」

回憶的規則與限制
「如果我們要對現象忠實,就必須要以它被經驗的方式來描述它,而不是只把我們希望的、認為對的投射到這個現象上……當然,錯誤確實會發生;常常是我投射出我想看到的,或我認為我應該看到的某個東西。我在回憶與想像之間擺盪。回憶的難以捕捉是惡名昭彰;它並不是可靠的證明,但這就是回憶的限制。」

回憶中的自我
回憶的對象是在彼時彼地給出,而由此時此地為之。這是回憶的所意層。
自我在回憶的面向則屬能意層。對於回憶的自我,可以區分出「正在回憶的我」以及「被回憶所帶出來的我」的分別。而自我的同一性正是由這兩面向所相互構成。

回憶與想像
回憶與想像有何相同與相異處?回憶與想像的所意層不同,但同樣都有移置的發生。回憶是自我移置過去彼時彼地知覺的我,它朝向一個特定的時間或空間。而「在想像中的彼時彼地卻是無時無地,沒有特定的時間點與地點。」
回憶與想像另一差異是不同的信念樣式。回憶的信念樣式是我相信過去的事情是怎樣怎樣,不是先有回憶才有相信,「回憶的出現就直接伴隨著相信這事過去是如何如何一樣。」而想像則是如同(as if)的信念樣式。如同是對相信的懸置。譬如他高興得好像他已經中了大獎一樣(he is so happy as if he has won the grand prize)。
有時候太過頭的想像有時會扭曲了回憶,而這也區別回憶與想像是不同的意向性。

想像對象的同一性
何謂想像的同一性?文中指出:「我們可以把實際知覺到的東西拿來變成想像中的東西,而它仍是同一個東西;我們也可以完全憑空想像一個事物,並對它進行不同的想像,但它也能保持為同一個東西」。然而,想像對象的同一性有它的規則與限制,「如果一個事物要保持為同一自身,某些特定的東西不能被想進來;如果這些不相容的東西被加入在想像內,那原本的事物就會變成了其他的東西。」

想像的形式:預期
想像是基於如同的信念樣式,它較不真實。而預期則是移置自我到現實脈絡裡。預期回到相信的信念樣式,讓想像的事物座落在現實世界的情況當中。譬如對約會的預期,預期自己該怎麼表現,怎麼討好女生,要講什麼話題,如何保持風度,要怎麼呈現自己,要搞笑還是要嚴肅,要活潑還是要內向,要成熟還是要幼稚等等,考量種種自我呈現的可能,以達到某種目的;或是看棒球比賽的轉播,預期自己到打擊練習場打棒球,想像自己怎麼樣比較像一個大聯盟的打者,這些自我都是移置到現實的處境當中,約會的場所,或打擊練習場。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預期自己在某一處境下的行動,這些人自我的同一性較沒有彈性,或她的想像過於逼真,以致於不能自己。譬如由於某種理由,而害怕人群或廣場的人,他們就無法預期自己該如何與人社交。

自我的移置
我可以移置自我到未發生的處境當中。我可以預期自己做這個做那個,打棒球、社交,有所付出有所收穫。我可以移置自我到過去之中,寫出自己的經驗、故事。文學便是這樣形成的。我也可以念戰爭的小說,想像當時的情況。雖然我不可能真的回到過去去體驗一次世界大戰,但是我可以藉由閱讀,來體會當時士兵的心情與遭遇。一個心理治療者,可以移置他的自我到個案的受苦世界,陪伴著他。想像著自己遭遇和他相同的處境,想像他的心情、他的痛苦、他的悲傷、他的憂鬱、他的擔心、他的不安。想像這樣成長背景的他,如何跟世界關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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