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分析仍然需要現象學視野為襯底。有人就會問,現象學不是回到事物自身嗎?不是對理論存而不論嗎?那說需要現象學視野會不會自打嘴吧?會不會也成為套套邏輯?
你/妳看,要把事情搞清楚、要提出某個主張,還真不容易!還要這樣東想西想,要確定自己所說的站得住腳。
在現象學哲學家的現象學描述操作中,的確是可以直接地描述其所經驗的意識活動。然而在現象學心理學以文本為對象的分析方法中,我們回到生活世界,回到人的「活」來,我們看到人是一種總是在瞭解(understanding)的存在者。而瞭解指的是,將事物編入某種勾劃(articulation)中使其成為自身。現象學讓我們看到,「物」本身沒有「自性」(借佛家語),是「勾劃」讓其如其所是。因此,現象學的存而不論指的是把將物視之為「實在」的看法與理論置入括弧,懸置起來。如此,我們就能夠回到那個讓事物如此這般呈現的關連整體(the totality of relatedness)。
回到我們的現象學文本分析工作,我們也是在進行一種瞭解,只是這種瞭解明白任何把某物視為某物,一定是建立在某一勾劃之中。現象學瞭解即是在於描述出這個勾劃或關連整體。現象學視野一方面就是這個「物與關連整體」的肯認,一方面也是對人存在條件的某些關連形式的把握。也就是說,現象學掌握到自己所依賴的視野,而把現成物的呈現視為事實的看法卻沒有去檢查自己的基礎。
因此,現象學分析的論文會在文獻探討時處理目標議題是如何被認識的,而不是這些認識的結果是什麼。舉例來說,「情緒」是如何被哲學家與心理學家認識的,而不是「情緒」被認識為什麼。這也是「如何是」與「是什麼」的分別。
在清理了一般認識的勾劃狀態後,現象學心理學家就可以脫離那些理所當然之認識的干擾,回到目標議題,如生氣的情緒,所發生的過程中,看它如何顯現出來,即看它如何自行聚集連結而成形。
許多人在分析的階段常無法擺脫一些理所當然的干擾,就是沒有去清理出原先所採用的勾劃方式,也就無法回到目標議題的發生過程,總是要很快指認「是什麼」。 舉例來說,有人想以現象學方法進行這樣的研究「單親家庭中的成長經驗對成人後親密關係的影響」,在這樣的題目一定會去指認「是什麼」,成長經驗中的「什麼」影響了親密關係中的「什麼」。此外,它也設定了前者「影響」後者的關係形式,沒有去挑戰這個關係形式。事實上,我認為這個的研究在一開始就會註定失敗,因為它是量化研究典範中的提問方式,不是質性典範的提問方式。
現象學視野基本上不是告訴我們「是什麼」而是告訴我「如何是」。一個西方醫學的身體「如何是」,一個中醫的身體「如何是」,一個運動員的身體「如何是」,一個舞者的身體「如何是」。現象學不把這些「身體」視為一樣(即「是什麼」),才能看出身體在各個存在活動中「如何是」有所不同。也就是說,現象學分析不是去獲得相同的特徵,反而是去看如何不同。因此,我們可以說,現象學視野不會導向套套邏輯,因為它要顯現的是種種不同的存在樣態;它不是要去符合理論,而是回到目標議題的發生之所。
我回答了問題嗎?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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