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他者面容召喚 v.s 失去存有恐懼

昨天聽了王心運醫生『列維納斯倫理照顧』的演講,剛好幫助我思考助人者的本質。在王醫師的演講中提到一個例子讓我印象深刻,醫師也剛好用這例子來說明列維納斯所講的il y a 狀態,也就是人在面對現場時,已無關乎道德倫理上的做與不做,而是『不能在做些什麼』的情況(哪一種抉擇的結果都一樣)。

故事的例子是這樣的,一個護士長回憶她早年面對生死交關的事件。她回憶一對夫妻在生產前即發現嬰兒有了唐氏症,父母親在產前即簽了『嬰兒放棄同意書』,意即當嬰兒生出時,放棄任何救護治療,任其死亡。護士回憶當她在交班的時候她才知道這件事,隨即進產房協助接生嬰孩。嬰孩生出後,護士抱著他、感受他的體溫、呼吸,不忍的想拿養氣給嬰兒吸,此時主治醫師說 : 不要太積極治療。護士將手上的氧氣罩放回,看著眼前的嬰孩由粉紅的肌膚漸漸轉為蒼白。此時護士還是為剛出生的嬰孩做在這產房裡一般來到世上的嬰孩都會做的事;護士幫他帶手環、蓋腳印、用布包裹著嬰孩。護士將嬰孩抱到母親說『媽媽,你還是看看你的孩子吧』。媽媽問了護士『他有十隻手指、腳趾嗎?』,護士說『有阿!』,在那一刻護士回憶看見母親似乎後悔簽了同意書。產房的忙碌讓護士無法一直陪伴嬰孩,她對嬰兒說『阿彌陀佛,願你轉世得一個健康的身體,降生在另一個幸福的家庭裡』,嬰孩放在新生兒處理台上,皮膚由白轉為暗紫,最後轉黑,在死去的過程中安靜的沒有一點聲音與動作。

對照這個故事我想起一本暢銷美國小說『不存在的女兒』,兩者的故事頗為相似,簡述摘要如下。故事從一個大風雪的夜晚開始。醫生大衛親自為妻子諾拉接生,卻發現雙胞胎之一的女嬰患有唐氏症。為了不讓妻子面對新生女兒為心智障礙的悲劇,要求護士卡洛琳將小女嬰送到安養機構,大衛以善意的謊言矇騙諾拉女兒已夭折,誰知這個決定從此讓整個家庭變了樣。但是當年在場的護士卡洛琳並沒有按照大衛要求將小女嬰送到安養機構。在開車離去的途中,這位暗戀大衛的護士決定獨自把女嬰養大。她搬到另一個城市,隱姓埋名靠各式各樣的兼差賺取生活費,用一己之力對抗不合理的教育體制,為女兒打造出一個溫暖有愛的家(詳情摘要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57432)。

在這兩個相似的故事中,這兩個護士所面對的情況大致相同,一個護士可以有收養孩子的舉動,一個護士il y a面對孩子的死亡。雖然王醫師說在il y a護士面對嬰孩是屬於重症的唐氏症,可能即使當下救活,過沒幾天也是死亡。只是我想講的昰不管再艱難的處境,每個人都有選擇,即使不管選擇何者其結果一樣,但是選擇一個可呼應「他者面容」的方式,這對選擇者本身,以及他者而言,il y a的沉重不再昰原初il y a狀態。在王醫師的例子裡,面對他者的面容不只是眼前的嬰孩,對護士而言母親何嘗不是『他者的面容』,護士看見媽媽的不捨、後悔,某種程度媽媽也是受苦者;或者就像是李老師所說的,或許也能握著那孩子的手,陪她走到生命盡頭,這一刻死亡不昰無面容的謀殺。

讓我們來設想一下,王醫師例子中的護士所面對的不是重症的唐氏症患者,你若是那個護士,你會做出什麼決擇?你會選擇護士卡洛琳毅然將孩子帶離,獨自扶養孩子;還是站出來反對父母、醫師所做的決定?當我們面臨做與不做的抉擇其實是在選擇是否要去呼應『他者的面容』。抉擇是痛苦不是自由,為何需要選擇,我想是選擇者一邊是看見『他者面容』的召喚,一邊是現實處境的拉扯;當我們想要符應道德倫理要求時,卻又擔心一但回應了道德/倫理要求,現實的處境會變的不同。舉最近新聞一例,香港旅遊巴士在菲律賓遇到歹徒劫持,在歹徒是放人質時,一位婦人牽起自己兩個孩子也順道牽起鄰座的孩子,謊稱是自己帶來的親戚孩子,在那生死交關時刻,婦人為何如此做?萬一謊言被揭穿激怒歹徒後果是什麼?什麼樣的勇氣與面容促使婦人放棄原有生活的實存?就像護士卡洛琳,她選擇了回應嬰孩的面容,同時她放棄原有現實生活中的存在,但然而弔詭的可能是當她放棄了存在,卻證實了她的存在性。或許可以思考,道德倫理的抉擇是不是就是在抉擇是否要承受失去原有存在或擁有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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