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摘錄電影《十分鐘後──提琴魅力》的文本。旁白引自
聖奧古斯丁(Augustinus,AD354-430)的懺悔錄。這是他對時間所作的深刻思索,很具啟發,所以將它穿插於時間性的內容整理,以引導我的思考。
時間是什麼?誰能回答並解釋它?誰能以任何方式解釋關於它的想法?有什麼是能代表時間的?那麼,它是什麼?
如果沒人問我,我知道。如果我得解釋它,我做不到。
我僅確知如果不經過什麼,便不會有時間的消逝。如果前方沒什麼,便不會有未來。而且,如果不存在著什麼,便不會有現在。
上述的說明,似乎隱含著時間是發端於心靈內在的,奠基於要人「經驗」到什麼,才會有時間的消逝、未來或現在。在現象學裏,的確認為「外面的」時間,即所謂世界時間是奠基於主體的時間。所意的時間層奠基於能意的時間層。
即「屬所意的世界時間結構(the noematic structure of world time)因此依賴著屬能意的內在時間結構(the noetic structure of internal time)」。聖奧古斯丁對時間的自省似乎出發點和現象學相同。
……在我們生命的歷程中,一切行為都是未來的鋪墊,一但我完成它們便進入過去。在時間的歷程中,我們活的越長久,越多的經歷成為回憶。進入現在時,ㄧ切預想的事都變小了。而這發生在僅僅一天的時間裏,正它像在我們一生的時間裏那樣。我向上帝坦白,我還是不知道時間是什麼。您,我的上帝,將帶給我啟迪。您將成為我的引路燈。我將進入光明的領域。您,我的上帝,將照亮我的黑暗..越來越亮,越來越亮。
這段粗體字在影片中其實相當有趣,是發生了一個緊急事件,所有在烤肉中的人都聚集過來......它讓我對時間有種特別的感受,讓我想到伊利.曼佐(Jiri Menzel)的十分鐘旁白:「十分鐘僅僅是短暫的片刻;十分鐘,我們的生命並不更為漫長。」現象學對時間性的說明,大部分是回答這個此時此刻的時間經驗──所謂內在時間意識。正如影片最後所留下的疑惑,到底我們如何經驗此時此刻的時間,又要如何說明它?
時間性的層次
現象學所探討的時間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世界時間(world time)、內在時間(internal time)、內在時間意識(the consciousness of internal time)。
世界時間就是一般所熟悉的時鐘時間,是人事物在世界之中進行的時間,像是賽跑、火車時刻、上課鐘聲等等。世界時間亦稱超然或客體時間(transcendent or objective time)。它落在世界之中,在我們所棲居的公共空間中。萬物都在世界時間之中,進行它的因果變化。東西放久了會腐敗,久沒喝水會感到口渴等。
何謂內在時間?與客觀時間不同的是,它是私己的。比如知覺、想像、回憶、預期等意向性,都能使人體會內在時間的經驗。「內在時間有順序,一個活動或經驗與另一個活動或經驗之間,可以是有著之前、之後或同時的關聯,但這種順序或持續期並非由世界時間來測量的。」
內在時間意識是什麼?文中描述道:它是對「內在時間性的覺察(awareness)或意識(consciousness)……這第三層次有一個不同於超然時間與內在時間的流(flow)……內在時間意識是在我們經驗中所發生的所有區別與認同的根源……它再不奠基於任何其它事物上,它是終極的脈絡,最後的界域,最後的底線。不需要再考慮到另一個超過它的層次來說明它自己。」要進一步體會內在時間意識是什麼之前,文中將說明世界時間與內在時間的互動。
一開始提道,世界時間奠基於內在時間;但要如何說明呢?文中解釋道:「我們可能會想客體時間是最根本的,因為即使我們的主體性停止存在,世界中的事物仍然持續。但作為一個現象,客體時間卻是依賴著內在時間的……只有在我們的主體生活中,我們經驗到心理活動的依序發生,世界上的事物才可以用時鐘與日曆來衡量,才能被經驗為一種持續。如果我們不預期也不記起,就無法把世界上發生的過程組織成時間模式。」
但即便世界時間奠基於內在時間,內在時間是世界時間出現的條件,但人也是處在世界時間中;就如超越自我是世界事物對之顯現的接受者,是事物對之展現的中心,但它也是世界的一部分一樣──所謂經驗自我。時間與自我都有類似的矛盾。文中提道:「意識的內在之流是巢居於世界中所進行的種種歷程之中,然而它卻也與世界相對而立,提供出世界得以如此展現的能意結構。事物對之顯現的接受者──超越自我,並不是一個單獨靜止的點;它牽涉到一個在時間中進行著的歷程,但這個時間是它自己的內在時間性,而不是時鐘與日曆的客體時間性。」由此可知,內在時間是私己的,它無法以任何方式測量。超越自我在接收事物的過程中,便體驗到對事物經驗的順序感。但這樣的歷程不同於內在時間意識,內在時間意識比內在時間還要內在,它似乎是內在時間的發端處。
內在時間意識的問題
內在時間意識的問題是,描述此時間層次的語言尚未發展成熟。再來就是對它的說明讓人感覺太難捉摸,感覺它不再是單純描述我們的經驗,而像是神秘的主張。文中提道,這就賦與了內在時間意識一種「形上學的優先性」,宛若它是萬物的本質,但「說它有這樣的力量是不是純屬臆測,太過誇張?」
撇開神秘的哲學議題,來看現象學如何回答我們對時間的經驗。
「當下」的結構
我們對時間的經驗是什麼?聖奧古斯丁說:
怎麼會有兩種不同的時間共存呢?過去的、未來的。既然過去已不在,且未來尚不到?但如果現在永遠是現在,永不過去,那就不是現在,是永恆。另一方面,不存在時間便永遠沒有某個時刻。但如果現在僅為成為過去而存在,我們怎能說它確實存在過?因為它的存在很快便消逝。或者某個時刻該存在著,因為它傾向於不存在?
我覺得這裏觸碰到時間是連續還是片斷的問題。正是在現下有對過去與未來的感受,我們才能經驗到時間的連續感。任何常人都是這樣經驗的。但正如上所述,過去與未來是如何進入現在的時間裏?因為過去已經消逝,然而未來又還未到來,那現在不就是一個孤伶伶的片斷嗎?這裏所碰到的問題似乎有些弔詭,來看看現象學如何解答。文中提道:「為了解釋我們經驗中的連續感與順序感,我們可能會說:我們的確在每一個時刻只有一個片格,但當我們正有著一個片格時,我們同時也記得先前所呈現的片格;我們把它們跟現在呈現的這一個連起來。我們至少會記得在這一個之前的幾個片格,我們持有先前片格的複製品。經由這樣的記憶,經由伴隨我們知覺的這樣的記憶,我們得到了一種連續感。」基於此,文中進而說明過去與未來感早就伴隨在現在之中。「如果我們說我們記得一個先前的片格,這是預設了在我們之內已經有了過去的這種感覺;但這種過去的感覺又如何來到我們身上呢?如果我們只有一個接一個的片格,我們能夠經驗的就只有一個個當下的片格,即使記起另一個先前的片格,它也只是另一個當下的片格,我們能夠有的都是純然的當下。沒有一種過去的感覺可以進到我們身上,為我們所知,即使是先前片格的複製品也達不到這種功能。沒有過去這個面像可以從當下分別出來。」對於未來,也是相同的道理,「如果未來的這個感受不是一開始就在我們自身中,我們如何把預期朝向未來的引導?如何能夠知道被預期的片格是未來而不是另一個當下?」於是現下同時有著對過去與未來的感覺,它們是一起給出的,不得不一起考慮,否則就無法說明我們經驗之中的連續感。
根本性的過去與未來之感
清楚的是,過去與未來根本不存在。過去不存在,因為它已不在。未來不存在,因為它還沒到來。那我是否得說,如果有一個時間:過去的時間嗎?或者能肯定的是有三種不同的時間。比如過去的現在..現在的現在..以及未來的現在?我能體驗的唯一時間是現在。然而,我們的靈魂確實感受到了三種不同的時間。有過去的現在,那就是回憶。有現在的現在,那就是沉思。還有未來的現在,那就是展望。
過去的現在、現在的現在與未來的現在在影片中很有趣,它拍一個婦女坐在椅子上時的狀態,當她在過去的現在時,她凝視著她那多年來的老伴,當她在現在的現在時,她正仔細地替自己上指甲油,當她在未來的現在時,她目光放在媳婦懷孕的肚子上。
誠如聖奧古斯丁所說:「過去與未來根本不存在……我能體驗的唯一時間是現在。」現象學則稱作當下。如何定義它?「當下(the living present)指的是我們在任一時刻對時間所有完整立即經驗。當下即是任一時刻的時間整體(temporal whole)。」
回憶與是預期是自我的移置,這必須與當下的過去與未來感區別開來,因為回憶與預期打斷當下時間的流動。當下時間有它特別的流動,這個流動就是內在時間意識的流。現象學有一套理論來說明這當下的時間經驗。
當下時間的整體由三個環節所構成:「主要印象(primary impression)、持存(retention)與突向(protention)。」既然是環節,便可知它是非獨立部分,獨立便失去其時間意涵。下文摘錄書本的圖示:
何謂持存?持存就是對過去的感受。精確一點來說:「持存,就如文字本身所示,指向過去。它保持(retain)一些東西,它保持才剛消逝的當下。這是一個非常細微的重點。持存並不是立即保有一個才剛經驗到的時間對象,像是一段旋律或憤怒的感覺。它保持的是消逝的當下,是消逝的時間經驗。」
正是藉由對持存作用的說明,纔能解釋我們如何有一系列消逝的當下,是連續而不是片斷。「這個消逝的當下本身也是由主要印象、持存與突向所構成。因此,在消逝的當下的持存中,也保持了才剛消逝的持存。後者的這個持存又保持著在它之前的那個當下,因此,經由持存的中介,我們有了一系列的,如此串連起來的消逝的當下……經由當下所擁有的持存作用,當下總是有一個像是彗星尾巴,連接著一個個消逝的當下,以及每一個當下之中的持存作用。」
持存與突向並非回憶與預期。如何區別呢?文中解釋道:「持存是在時間之綿延的初期建構中作用的,是在記憶作用之前的。它所保持的東西尚未落入遺忘的不再顯現,因此,一般熟悉得記憶根本還沒有作用的空間……突向也是較為根本與切近的;它在我們現下得經驗中給予我們最初有關『有東西將要到來』的感覺。突向打開了未來面向,並且也因此使得完整成熟的預期得以可能。」
持存與突向打開過去與未來的面向,卻不等同於回憶與預期。在此可以瞭解何以說「當我們反思我們的經驗時,我們發現經驗總是含著切近的過去與未來。過去與未來以原初不顯現顯現在我們所有的經驗中。」它有點神祕,就像聖奧古斯丁的疑問:「但如果現在僅為成為過去而存在,我們怎能說它確實存在過?因為它的存在很快便消逝。或者某個時刻該存在著,因為它傾向於不存在?」
總之,「突向與持存,跟隨著主要印象,是我們的經驗往過去與未來伸展出去的最原初開放作用。」如海格德說的「綻放特徵」(the ecstatic character of our experience)。
回憶是新的經驗的開始
到目前為止所討論的時間,是屬主體的能意端,文中接著考察的是時間性的所意端,也就是意向性的客體端。比如牙痛、目擊一場車禍。「與當下關連在一起的對象部分可以稱做為『現前相位』(now phase)。與正在消逝但卻同時在持存中的當下所對應的,是一個先前的現前相位。」如圖所示:
現前相位的運作如同當下的持存一樣,讓時間對象得以在連續的時間經驗中連結起來。比如當時車禍現場的肇事車輛、受傷的駕駛、警車、救護車、急救救護員等等,這些時間的對象以當時被經驗到的方式有它的排序。「它們就在此時間中定下了位置標記,並且也因之有了內部的序列關係。」當記起一場車禍時,「同樣的序列關係再被喚回,記憶再度活化在經驗中的主體端與對象端的時間流動。」
意向性是我們與事物之間的意識關係,然而「做為意識生活最基本段落的當下,有著雙重的意向性。」其一主體在時間連續中建立的「原初性質的自我同一(self-identification)」,以及對象在時間連續中所建立的同一性。書本中稱此兩種意向性為縱向意向性(vertical intentionality)及橫向意向性(transverse intentionality)。
何以說明回憶是新的經驗的開始呢?我們知道經驗是從內在時間意識中迸流出的,書本說明了當下的時間所發生的持存作用,每一個當下都藉由持存保持著一個消逝的當下,消逝當下本身也藉其持存保持前一個消逝的當下,雖然是連綿不斷地通往現前的當下,但是「它並不是毫無阻礙地一直通達我們意識生活的原初階段。某一階段會退色,與之相對的現前相位也就落入遺忘之中……意識之光往回照亮一些當下,但再之前的對象與經驗就不再處於認取之內。它們進入了更切確的不顯現狀態。」我們可以透過回憶來召回它們。但是對象必須落入遺忘之中才會被記起,於是回憶打斷當下的時間之流,展開了一個新經驗的開始。
內在時間意識的其他種種
內在時間意識是非獨立部分,它是環節而非片段。它並不能與內在時間或世界時間分開來看,內在時間意識附著於這種種的時間與其對象上。「雖然內在時間意識比它們更加根本,但它卻是它們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然而,內在時間意識的學說並不是在說明事物的根源,像是形上哲學所討論的實在論,而是它提供了事物在時間中所呈現的形式,文中提到:「我們只是提供一種釐清與解明,解明事物在其中存在與呈現的時間層次。」
內在時間意識的特別在於,內在時間與世界時間奠基於內在時間意識,既然它比主體時間還要深入了,比意識的意向性還要內在了,那它其實已經「超過了『裏面』與『外面』之分……它並不是可以在空間中有任何落腳處。它不在一般意義時空底下。」它的特別還不僅於此,內在時間意識還有一個不同於內在時間的流,這個流是什麼呢?就是對當下與突向、或時間相位的說明。「當下-2先於當下-1,兩者也都在當下0中持存著。當下0是在目前這一刻突現的,因為它是唯一實際於目前存在的。」此這種流與一般的感覺或事物的連續並不相同。「它既是定靜的,也是流動的......它既外分也聚集,既流動也拘守,既展開也封閉,就像火與玫瑰渾然為一?」
有趣的是,「做為真理與行動的意識行使者,我們的自我認同,其原初也是當下,但正因為它是原初的,它也就是前於個人的(prepersonal)......我們無法影響或改變它。它在我們的控制範圍內。我們並不控制我們自己的根源,它以自己的方式進行著。」內在時間意識涉及到我們的原初的自我認同,它甚至早於我們的出生,並在當下時空中對我們產生了無形的作用。
顯微層次的同一性
在一個個當下及其時間相位裏,有其獨特的同一性。是什麼呢?這要對從當下到持存的轉變過程的描述方可揭曉。文中描述道:「當一個明確的當下消逝,並且成為一個持存著的當下-1,它不再顯現,但卻未落入遺忘中;它呈現為剛才過去;我們因此得到它的即刻消沒。」才剛消逝的當下,並未從意識中褪去,但對此時此刻來說,它卻已不顯現。於是剛才消逝的當下有個弔詭的現象:「一個原初的不顯現,一個過去的原初顯現。」因此當下的同一性綜合在於,每一個當下之中都有其「與顯現相配互補的不顯現,我們有了在當下整體中所作用的部分,我們有了接續組成像是彗星尾巴般型態的多種樣態。」不只對消逝的當下是如此,同樣的也發生在突向。如何說明?
對時間之謎的最後一些考慮
為什麼不把當下時間性的說明,放在主體時間的層次就好,還要有一個內在時間意識呢?文中提道:「在這兩個層次中所發生的顯現與不顯現的交互呈現必須被一種開放與澄清(clearing)、一種區別之所依的根源所支持,而這種支持並不是世間的歷程或心裏事件,並不只是一個機械式的、有機體的、或是心理的事實;它是從一個更深刻的層次而產生的。這個層次正是所有形式結構的源頭,這些結構包括了在邏輯、數學、語法以及各種顯現的模式中的結構。此外,當我們經驗了自己的感受、知覺、記憶以及智性活動,我們也總是未反思地把我們自己當做是這些成就的出處與接受者,並沒有舉出任何其它的接受者來解釋這種示現。」
不同的學者這個問題有不同的回答方式。科學家傾向從研究大腦皮質的神經元,試圖回答意識的問題。但是「它無法說明一些自己必須依賴的名詞,像是『顯現』、『表象』、『記憶』,甚至是『計算』,這些名詞是他必須用來說明自己的工作,但卻又無法在他的工作中給予肯定的。他將無法說明像是過去、未來與同一性等的感受。他將描述機械式的與有機體的過程,但卻永遠沒有辦法說明意識的種種不同形式的活動,也永遠沒有辦法觸即到時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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