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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精神分裂症、躁鬱症、重度憂鬱症等重症在病情復發時應該要服藥,幾乎已是共識。但若是中、輕度的心理症狀,病人覺得自己狀況大致還好,就會有滿高比率並不願意服藥。
之前曾寫過一篇精神病人為什麼不想吃藥,若站在第一線醫師的立場,為什麼精神科病人常需要吃藥?這理由倒很簡單,因為藥物是最經濟、實惠的治療方式,效果不比其他模式差,且藥物反應快。
中、輕度的精神病患若實施心理治療、團體治療、認知行為治療,能帶來的改善跟藥物不相上下,但問題在於所要花費的時間與費用。例如一個短期心理治療的療程,健保局的給付已經低於市場行情,但也要超過一萬元。健保局因為資源有限,會嚴格審查這些治療費用,控管精神科醫師的服務量。而一個療程也得耗費兩個月左右時間,所以,除非病人很有決心,願意自費看診,並付出時間成本接受治療,否則藥物還是最實用的治療方式。
為什麼精神病人需要吃藥?有些病人吃藥的效果不彰,但有些病人進步神速。在服用藥物一段時間之前,沒有人能夠預測成效。所以,吃藥等於是給藥物一次機會。
精神科藥物短期服用的副作用並不大(停藥後即可緩解),就治療的觀點來看,吃藥並不是問題,在病情好轉後如何減少用藥、或決定什麼時候停止用藥,更需要醫師和病人一起討論。
有時藥物也會有其他心理上的效應。比如有些幾乎所有症狀都出現的重度憂鬱病人,第一次回診就高興地感謝醫師救他一命。即使我開最強的憂鬱症藥物,理論上也得兩三星期才會出現療效。仔細詢問,原來病人回家說醫師診斷重度憂鬱症,拿藥回來吃。家人見狀立刻付出關心,朋友也特別來找他出去逛街、散心。藥包裡還有讓人放鬆的藥物,原本緊繃的病人放鬆後更能感受到其他人的關心,於是心情很快開朗起來。真正救了他的是朋友與家人吧,藥物這時貢獻了象徵意義。
體質(遺傳)性的精神疾病,我們較會建議長期服藥。壓力造成的精神病人,就常會如上述個案一樣,開個解焦慮藥加上得到關心,很快就獲得改善。
問題在於,外表無法斷定病人屬於哪一類,所以精神科醫師自然也會先開藥來觀察療效。
說起來,健保雖然對醫師有許多限制,但也是因為看病的費用低,許多人才願意在苦惱許久後走入精神科吧。如果看精神科可以談很久但一次需要付兩三千元,有意願求診的病人就少之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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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7 元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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